各位考生: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考字〔2021〕8号)《关于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有关工作说明的函》(赣考院函〔2021〕23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《东华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》相关要求,现对我校2021年专升本录取原则说明如下:
1.在省教育厅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、学校划定专业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,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专业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;
2.同分排序规则:总成绩相同时,公共基础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;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基础科目均相同时,按公共基础科目中政治、英语、信息技术三门科目的顺序,分数高者优先。
3.录取及计划调整
(1)对退役士兵、获奖学生(含高水平运动员)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3类专项计划考生,采用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;若专项计划未满额时,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。
(2)对缺额计划数在9名(含)以下的,将缺额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,超过9名计划数的待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再调整。
(3)仍有缺额的专业计划,经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,再次填报。
东华理工大学大学
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6月10日